发布时间:2018-04-09 来源:
总 则
1 、口腔疾病研究实验室是从事口腔医学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以及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基地,也是学校对外交流、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的窗口。所属学科为口腔医学。
2 、实验室根据国际相关学科发展趋势和我国国家需求,确立其学科方向和布局,鼓励和提倡多学科的交叉研究。
3 、实验室的依托单位是安徽医科大学,接受安徽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和安徽省口腔医院的领导、督促和检查。
4 、实验室将积极争取国家和社会的各类科研经费。
5、实验室对校内外开放,欢迎校内外专家学者来我室进行课题研究或合作研究。
6、实验室的目标是立足国内,面向世界。坚决贯彻“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开放运行管理方针,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开放)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资源,将实验室建设成为在国内具有一流水平、在国际上具有一定影响的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
7、为实现实验室的工作目标,切实加强实验室各项日常工作的管理,促进实验室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8 、实验室的研究人员(包括客座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研究生、博士及本科生等都必须遵守本实验室的相关规章制度。
实验室开放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口腔医学研究所的管理和建设,使对外开放规范化、制度化,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特制定口腔疾病研究实验室准入制度。
1、本实验室为开放实验室,本院科研人员、研究生及外院或外单位有
需要的科研人员均可以申请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工作。
2、本院研究生及院职工要求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研究,应至口腔实验室办公室领取统一印制的《实验室入室申请表》,填写拟进行的研究课题,计划使用设备及预计实验结束时间等,交导师(课题负责人)或科主任签署意见并签名。
3、外院科研人员申请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研究,除填写《实验室入室申请表》之外,需经实验室主任、分管副院长及院长批准后,方可正式进入实验室。
4、进入实验室之前,每年3月份/9月份集中组织申请人进行岗前培训,包括简单细胞生物学和分子生物学实验技术;仪器设备的使用操作;实验室常规制度的学习;重大安全隐患教育等。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不合格者继续学习。
5、批准进入实验室的研究生、院外科研人员需按规定支付一定的管理
费用。
6、实验期满结束时,须通知实验室管理员,清算实验费用,多退少补。及时带走实验室内一切实验物品、冰箱存放的试剂、私人物品等。如暂存有细胞、菌种、核酸、蛋白、病毒等须告知管理员存放位置,保证标签完整。本实验室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为离开人员暂存实验样品,如若丢失概不负责。
工 作 制 度
1、遵守研究所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完成所承担的各项研究任务和工作任务。
3、爱护仪器设备和公共设施,认真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
4、不得私自占用和转让研究所实验室的各种仪器设备和材料用品。
5、不得私自带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参观或实验操作。
6、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环境,保证实验台面的干净整洁,认真完成值日工作。
7、本实验室正常工作时间:
上午 8:00——11:30 下午 2:00——17:30
8、如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进入实验室,需得到实验室老师同意。最后离开者需承担实验室水电安全责任。
研 究 生 守 则
实验室是学校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也是全体人员工作和学习的场所,研究生应以主人翁态度参与实验室的管理并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
1、实验室应成为精神文明的良好工作场所,室内应保持安静、整洁,不得大声喧闹,非实验室有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领入本实验室,如外室人员需使用本室仪器等需经有关负责人批准。
2、实验时必须穿工作服,在实验室内不得吃、喝;在实验室范围内不允许抽烟;不得在实验室过夜;保持各实验室的整洁。
3、按操作规程使用实验仪器设备,爱惜试剂。使用有关仪器和试剂前仔细阅读有关说明书,不懂即问。
4、对具有传染性标本试验时,必须按照相关生物安全条例进行操作,注意个人防护、环境的消毒处理,以防传染因子外泄。5、实验室电脑仅用于工作,不作他用,拷贝数据时请使用格式化后优盘或硬盘。
6、实验室烘箱不能开过夜;冰箱内不得存放易爆物品,对存放有机溶剂的冰箱,要经常打开冰箱门让气体挥发;经常清理冰
箱,扔掉过期及无用试剂。
7、实验室台面上不得堆放私人实验物品,做完实验及时清理;实验室公共领域也不得堆放私人的耗材纸箱或袋子,应存放于柜中。
8、实验室内不得乱拉电线,所有仪器设备的电线、插头及插座和接线板必须符合用电要求;实验室内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搬动。
9、严禁在实验室内用煤气、电炉烹调食物、热饭菜及取暖等,以免引起火灾。
10、禁止往水槽内倒入容易堵塞的杂物和强酸、强碱及有毒的有机溶剂;有机溶剂、腐蚀性液体及放射性液体的废液必须盛于棕色玻璃容器内,贴上标签,置放在学校指定地点,统一回收处理;水槽内禁止堆放容易飘浮的物品,保证下水道畅通。
11、办公室钥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若有遗失须及时汇报;实验室钥匙为公用,最晚离开者应将实验室钥匙归还至办公室指定位置,实验室钥匙不得私配。
12、每天最迟离开实验室人员应检查实验室水电安全,关闭烘箱、灭菌锅、空调、水浴锅等设备,关好门窗,消除隐患。
13、违反上述条例,造成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教育或相应处理(包括赔偿损失)
仪器公用平台相关制度
建立完善的仪器设备运行管理制度,是大型仪器设备高效运转,物尽其用的保障。根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合理的管理制度,包括仪器使用培训制度、开放运行制度、仪器维修和报废制度等。
1. 使用培训制度
实验室仪器设备价格昂贵、技术含量高,而使用者(主要是研究生)流动性大,所以需要专门人员对其进行操作培训,内容包括原理、操作技术、运行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等。
1.1大型仪器的使用设备的使用要严格执行使用培训制度,使用人需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工作条件、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使用人在使用大型仪器设备前要签定《仪器使用许可证及使用责任书》,未经培训任何人都不得使用或不得单独使用相关的大型仪器设备。
1.2使用中小型仪器要经过仪器负责人认定能够独立使用后方可进行操作。
1.3实验室仪器无论大小贵重,原则上不宜外借或带出实验室,如情况特殊,需经实验室主任批准,使用人在借用仪器前要认真办理借用手续,填写登记表,登记内容包括:借用人、仪器名称、校内编号、借用日期、归还日期,借出时间不超过一周。
1.4仪器设备用毕,借用人要与管理员联系办理归还手续。管理员应清点设备数量,检查仪器工作情况,确认没有问题后方准归还。如有损坏,借用人员应承担仪器的修理费用。
2. 开放运行制度
本实验室对外开放的大型仪器包括徕卡全自动智能荧光显微镜、凝胶成像系统及超微量分光光度计。本实验室人员必须在掌握仪器性能与操作程序,并征得仪器管理员同意后方可上机操作;对不符合上机操作的人员,仪器管理员应予以指导培训或代为操作;对于未征得同意私自使用仪器者或使用期间有违规操作行为者,将暂停该人员对该设备的使用权限1-3个月;外来人员若使用仪器,请先登录校园网“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申请,管理人员同意后,按约定时间来实验室使用,全程在管理员的陪同下操作;外来人员按预约时间应及时到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出现使用仪器的,应根据规定及时取消预约;如因用户方面的原因未能按时上机造成损失的,由用户负责。仪器使用完毕,所有人员必须填写《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实验室部分仪器加入“大型仪器共享平台”所获得有偿收入,主要用于仪器的维护、保养、维修(如在正常使用下损坏)、购买耗材等费用。
3. 仪器维修和报废制度
3.1任何人员在实验仪器过程中,突发异常需立即上报管理员,任何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均不准私自拆卸,对未经管理人员同意拆卸损坏设备者,按损坏程度给予赔偿处罚。
3.2管理员根据故障情况分析可能的原因,自行排除,尝试维修,若不能自行解决,应迅速联系该设备售后服务处报修。
3.3如遇到仪器零件或部分损坏需要更换或支付维修费用时,维修费用低于1000元时,由实验室管理员上报实验室主任,同意后维修;维修费用在1000-5000元时,由实验室管理员上报实验室主任,主任上报分管院长及院长,同意后维修;维修费用高于5000元时,由实验室管理员上报实验室主任后,申请上会讨论,讨论同意后维修。
3.4对年代久远,不能满足实验要求或无法修复的仪器设备,应及时申请报废。报废工作必须由设备管理部门统一处置,经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的技术鉴定,再履行报废审批程序。
4. 仪器的日常检查与维护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对仪器寿命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非常重要。
4.1大型仪器设备必须有操作说明。仪器管理员和操作人员应严格按规程操作,并有权监督其他使用者。
4.2使用仪器必须进行登记,实时记录仪器开机时间、运行状况,及时清理所用物品,维护实验室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凡不登记者,一经发现,停止使用资格。
4.3开机前应检查仪器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仪器管理员,如仪器管理员临时不在须找上一次使用者问明情况,知情不报者追查当次使用者责任。
4.4仪器设备使用者要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和责任感,定期维护、保养和做好相应记录。根据仪器设备环境要求条件,保持仪器周围环境整洁。
4.5对一贯不爱护实验室财产、严重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者,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推脱责任、态度恶劣者,均应从严处理。损失重大、后果严重的,除赔偿外,还应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4.6 仪器设备的各项资料说明书随仪器保存,有多份资料时要交由资料管理员统一存放。使用者在使用这些资料时,不能带出室外,阅读后须放回原处。
生物安全防护规则
本实验室主要从事口腔医学的研究,全体工作人员和研究生、科研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其他规章制度。
1、不得在实验工作区内吃、喝、抽烟,以及装卸隐形眼镜和上妆。实验用的冰箱和冰库中不得储存饮料、食物。
2、随时检查实验室工作区昆虫及鼠类滋生情况并立即采取杀灭措施,以维持研究所的清洁。
3、在实验操作时请穿好工作服及其它合适的防护服。实验室中不宜穿凉鞋、露趾鞋。操作感染性、有毒物质或动物时,必须戴手套、口罩。不宜将实验衣、手套或其它个人防护装备穿着到研究所以外的场所。
4、在进行传染性材料研究前,首先了解该微生物的传染特性、操作的注意点、防护措施和试验后的消毒处理程序以及紧急情况发生时的应对措施。
5、在对传染性材料操作时,须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有毒物质请在化学通风柜内操作。
6、易燃、易爆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及致癌物、强酸、强碱,请在化学通风柜操作,不可在生物安全操作柜内操作。化学通风柜为工作台而非储物柜,用完后立即清理。
7、谨慎处理化学物及放射性物质,了解其危险性并严格遵守安全防范准则,不可将化学物及放射性废弃物直接倾倒于排水管排出。
8、实验工作台应每日清理,若有污染发生应立即进行消毒;所有设备在使用后均必须及时清理和处理,以保持无污染状态。
9、对离心(请使用安全盖)、震荡混合(使用有盖之试管)、磨碎(使用安全磨碎机)、超音波细胞打碎机、研磨、打开感染物质容器、接种、动物接种、从培养或动物体收集感染物、秤重或使用有毒粉末等操作时,请减少气溶胶的产生,并注意大量操作、浓缩溶液或培养物时的安全。
10、针筒、针头、巴斯德吸管等尖锐物品,必须置于硬质且防漏的容器中,丢弃于利器桶中。
11、接触过病毒的器皿和枪头等耗材,需要84消毒液浸泡2小时后方可丢弃。
动物手术室操作规范
1、任何动物相关实验应在手术室内完成,不得带入实验室。
2、手术室内不得饲养任何动物。
3、使用手术室之前打开紫外灯消毒半小时。
4、沾染动物血液、毛发、粪便的隔离衣及白大褂不得带入实验室。
5、实验动物的尸体应及时送到实验动物中心一楼的指定冰箱内,严禁在手术室或实验室过夜。
7、实验操作完成后,应清理手术台面以及手术室地面,保证不遗留废弃实验器材和其他废弃物,不遗留血迹和组织块,不遗留大面积水迹或其他液体污迹,锐器必须统一集中弃于利器桶后自行带走处理,吸引器内的废液及时倾倒清洗,每次实验结束必须带走一切垃圾。
9、注意实验安全,避免发生动物咬伤和锐器刺伤割伤。如因操作不慎重而造成自己和/或他人被咬伤,造成自己和/或他人被遗留锐器刺伤割伤,应本着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态度立即上报并协助积极处理。
10、手术室的使用应预约登记,得到实验室老师同意后方可使用。
实验室危险品存放和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保证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顺利进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凡在我校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工作中使用的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放射性、精神类麻醉物品等(以下简称:危险品)必须实行严格管理,特做以下规定:
1、实验室必须配备相应的危险品安全防护设施,如防火、防盗、防破坏等设备,并使其处于良好的状态。
2、实验室危险品的使用管理,由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双人双锁并妥善保管。
3、实验室必须经常对工作人员进行关于危险品安全使用管理的教育。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要确立安全第一的观点,了解危险品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学习和掌握防护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熟知紧急情况的处理原则,学会使用灭火器和报警。
4、各实验室在领用危险品时,应根据使用情况,由专人领取最小使用量,严格保管。
5、毒剧药品、易制毒类和麻醉类药品的使用要建帐,详细记录领用量、消耗量和剩余量,定期清理核对,做到帐物相符。药品柜应及时上锁,钥匙由双人妥善保管,如发现丢失被盗或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实验室主任和主管部门,以便尽快采取措施。
6、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高压容器、高压气体钢瓶必须与助燃物品分别存放和使用,不得混放或近距离同时使用,钢瓶不得暴晒。
实验室卫生清洁
1、实验室为保持室内地面、实验台、设备和工作环境的干净整洁。
做完实验须及时将实验台面、超净台等清理干净,台面不得放任何私人实验物品,堆放超过24小时会被强制清理。
2、称量完药品后须清理天平表面及台面散落的药品粉末,清洗药匙放入烘箱;水池内浸泡的器皿不得过夜,水池内勿倾倒枪头,胶块、茶叶等废弃物。
3、垃圾有序分类丢弃,生活垃圾与医疗垃圾勿混杂。细胞间的垃圾要求做完实验的同学随手带出细胞间,扔于实验室大医疗垃圾桶内。夏季食物垃圾不允许扔在实验室垃圾桶。
4、移液枪等小仪器用完恢复量程归位,勿随意摆放。
5、工作人员和其他被允许进入人员在进入实验室时,必须按规定穿上实验服,不得穿拖鞋入内;进入细胞间须换拖鞋,穿隔离衣。
6、实验室、自习室及走廊里不准乱停自行车、电瓶车。
7、值日生两人一组,每周一轮,每周至少值日两次;值日生职责为保持实验室地面、台面、仪器设备干净整洁、垃圾无溢出;每周至少换一次灭菌锅内的水;至少倾倒一次吸引器内废液;至少倾倒两次大医疗垃圾桶。值日生有权清理随意堆放在公共区域超过一天的任何私人实验物品。
8、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全员大扫除。对于标签不明、无人认领的实验物品及试剂直接清理。
9、自习室为大家学习休息场所,保持地面台面整洁,勿留开封食物及饮料在自习室过夜。吃完的饭盒、饮料盒等食物垃圾不允许丢在自习室,离开时自行带出。
10、切勿带任何化学试剂进入自习室,禁止做实验同时戴手套回自习室休息。实验相关物品禁止堆放于自习室。
实验室收费标准
1、中心实验室在完成医院下达的科研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对外开放,实施适当的仪器修理折旧费、基础器材耗材使用等管理费用的收取。本院研究人员进入实验室,每人每月收取管理费用200元;本校外院研究人员进入实验室,每人每月收取管理费用400元。
2、实验室备有细胞生物学及分子生物学基础耗材。申请实验人员可选择自带所有试剂耗材,或可选择向实验室管理人员领取实验室基础耗材。实验室只提供基础耗材,特异性强、价格昂贵的试剂耗材由实验人员自行购买(如抗体、试剂盒、进口试剂等)。对于选择从实验室领取耗材的人员,每年结算一次耗材金额。
3、申请者进入实验室获批准后,即预交半年管理费用,以后每三个月缴纳一次,逾期一个月不交者将视为自动离开实验室。
4、对于选择从实验室领取耗材的人员,每人预交5000元耗材使用费,每年结算一次耗材金额,多退少补。
5、本校人员费用的缴纳,采用学校经费卡内转方式,转入实验室公共经费卡中,外校人员费用交给医院财务科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