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安徽省口腔医院)数字化诊疗中心根管显微镜(落地式)、牙科激光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2    来源:

 

一、项目编号:24AT91036606236

二、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安徽省口腔医院)数字化诊疗中心根管显微镜(落地式)、牙科激光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英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创新产业园一期A1-406

中标金额:33.72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根管显微镜(落地式)

速迈

OMS1800

3套

73900

▲牙科激光治疗仪

索感

ILaser I

1套

72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洁、叶寿山、章合生、谢申菊、潘友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034.8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63.13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18709855877。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安徽省口腔医院)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2205号

联系方式:华老师、樊老师0551-651602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706

联系方式:许芳妍18709855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芳妍

 话18709855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