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处理途径

发布时间:2023-04-24    来源: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双方自愿协商;

()申请人民调解;

()申请行政调解;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附:

1.合肥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阜南路40号富康大厦B3

咨询电话:0551-65626114

监督电话:0551-65626132

2.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合肥市井岗路1000

联系电话:0551-12368

3.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服务诉求专门渠道链接

http://hssm.ahwsjd.cn:81/hssm/web/appea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