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4 来源:
一、主要受理范围: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及医院行风建设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投诉渠道:
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电话:0551—65160396(纪委办公室)、0551—65165035(行风建设办公室)
3.地点:安徽医科大学健行楼五楼纪委办公室、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南楼负一楼行风建设办公室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 14:30-17:30)
三、处理程序
(一)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投诉人的姓名、单位(住址)、电话、投诉时间、反映的主要问题。对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信访件要登记来文单位、批转内容、来文号。
(二)核实。由接待人员根据投诉内容,医疗技术方面转医务部医患沟通办公室;门诊及住院服务、管理方面转给相关临床科室或相关部门。
(三)处理。对投诉能当场予以解决的问题,应立即予以处理或解答,不推诿。对于需要进一步调查和核实的,通知投诉人大概期限,并积极调查处理。
(四)反馈。
1.与投诉人电话沟通,反馈处理结果。
2.对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信访件,给予书面回复。
附: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服务诉求专门渠道链接
http://hssm.ahwsjd.cn:81/hssm/web/appea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