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25 阅读量: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的委托,就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门诊部CT室、实验室改造工程(三次)(项目编号:JG2020-02-3719)于2021年02月23日15时0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楼第7评标室进行了谈判,经谈判委员会评议,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 评议结果
项目名称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门诊部CT室、实验室改造工程(三次) | |
项目编号 | JG2020-02-3719 | |
包号、项目内容 | 第01包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门诊部CT室、实验室改造工程,其中门诊部CT室共3个门诊(分别是政务区门诊部、滨湖门诊部地址和庐阳区门诊部地址,具体地址详见谈判文件),采购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 |
成交候选人排名 | 第一名 | 第二名 |
谈判人名称 | 安徽壹加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安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最终报价 | 171500元 | 175000元 |
公示期:自2021年02月25日至2021年03月01日
谈判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谈判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选或恶意异议扰乱谈判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选人的依据。
四、本成交结果同步在以下网站公示: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
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www.youzhicai.com)
特此公示。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电话:0551-65118677-620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2021年02月25日